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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04-16 14:44:00  来源:苏州吴中检察院

  近日,吴中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于2020年1月4日,驾驶小型轿车沿吴中区环太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湖镇沐春园路段时,时速达到123km/h(限速50km/h,超速146%),导致所驾车辆发生失控,侧滑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被害人胡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被害人胡某某及其妻子张某、女儿胡某受伤,二车损坏。后被害人胡某某、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被害人胡某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经对马某某抽血检测,确认其无毒驾、酒驾嫌疑。据马某某供述,事发当日,其为了能尽早与家人团聚,严重超速驾驶,导致车祸发生。在该起事故中,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该起近年来少见的重大交通肇事案,案件报捕后,吴中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承办人在充分审阅案卷材料的基础上,逐条梳理各项证据,加强言辞证据分析,注重关联性审查,完善证据链条,制作讯问提纲,提供补证意见。在提审中,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追悔莫及。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