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志拟被聘用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刘悦月、庞辛悦、莫丽萍、徐静怡、潘纯纯(以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为:5月4日至5月10日。
如对上述人员聘用问题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2-67077901。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