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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8-17 15:43:00  来源:苏州吴中检察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2年1月9日在苏州市吴中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峥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暨2021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办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类案件11254件,其中2021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59件。

  一、上下同欲,彰显服务大局成色

  五年来,我们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吴中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

  ——保安全助平安尽职尽责。严打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53人、起诉7583人,其中2021年批捕316人、起诉1303人。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犯罪,办理了苏州首批“全能神”邪教案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2人。依法惩治13种涉疫犯罪,办理虚假销售防疫物资、故意伤害防疫志愿者等案件26件49人。压实安全生产领域办案责任,办理案件22件31人,并会同职能部门对消防设施、汽车吊装作业、升降工作平台等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整改。“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办理了全国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吸贩毒案,被写入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针对吸贩毒群体年轻化、第三代毒品多样化等特点,深入辖区校园开展禁毒宣教活动。响应“断卡”行动,撰写大学生涉“两卡”犯罪沦为犯罪帮凶一文,获“共青团中央”公众微信号转载,阅读量突破10万+。

  ——扫黑恶扬正义有力有为。按照“治标治根治本”总体部署,介入侦查涉黑涉恶案件6次,起诉7件33人;着力“打财断血”,监督、配合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财”2000余万元;着力“打伞破网”,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着力“行业清源”,制发整改检察建议11份。改变案件定性,办理了省公检法挂牌督办的李良全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获评2018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全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中央督导组高度关注的徐天兴等15人涉黑案,入选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精品案例,被省院记三等功;引导侦查、深挖漏罪,办理了严重侵害未成年学生的涉恶案件,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照倒查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全查深查透。

  ——护经济促发展长治长效。以点带面建章立制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助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的“八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沟通联系机制等系列文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共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案件393人,其中2021年起诉20人。制发检察建议进行“靶向治疗”,助推网约车公司完善平台管理漏洞,入选省院典型案例,获评全市政法机关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评比“十大精品案例”。树牢“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制定《涉民营经济案件不起诉工作实施办法》,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捕2人、不诉70人。2021年,推出服务民企“一室一厅一堂”品牌,撰写11份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报告、发出3份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试点,成立专门管理委员会,联合八部门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两家企业正式启动合规工作。

  二、司法为民,坚守人民至上底色

  五年来,我们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大检察产品供给力度,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用心保护碧水蓝天净土。严打太湖流域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行为,办理的“外地垃圾倾倒太湖西山案”获评最高检十大刑事案件、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助力高质量建设太湖生态岛,出台“十条意见”,为吴中区“一号任务”保驾护航。守护大运河碧波清流,对4起水污染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的大运河成功“申遗”后首起环境污染案,一审判决创苏州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额最高纪录(3200余万元);2021年,在最高检交办的水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其中一个涉案码头所在地为吴中区“飞地”,凝聚合力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并开展大运河沿岸码头巡查工作,坚守环保安全底线。聚焦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会同区资规分局推进全区350亩农田复垦,其中推动五峰村石材市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复绿复垦,效果显著,在省院组织的“回头看”督查中,获相关领导肯定。

  ——倾心回应民声民意民需。守好群众“钱袋子”,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689人,并引导、监督、配合追缴涉案款物,2021年追赃挽损1600余万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以办理两起非法添加罂粟壳案为契机,联合区法院等多部门专设消费者损害赔偿公益金账户;规范美团外包骑手健康证管理,获企业回函致谢。保护医疗卫生安全,对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的全市首例“虚假医疗”诈骗案提起公诉;关注口腔诊所污水直排问题,提升全区医疗污水监管规范化水平。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外立面、窨井盖安全整治行动,保卫群众头顶脚底的安全。在2021年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际,联动多部门突击检查,推动辖区商场、售楼处拆除“偷脸”摄像头。助力“双减”政策落地,以支持起诉手段介入一起教培机构欠薪、退费难案件,会同区法院保障学生及教师合法权益。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成立“一站式”未检办案区,防止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8件352人。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教育局等八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并推动形成校园纠察等3项制度。依托“润涓幼苗”品牌,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2场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联合团区委,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140余人次。2021年,推进“青春不任性”健康教育二期项目,助推性教育在校园落地走好“最先一公里”;实施“重塑计划”,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精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研发智能化帮教APP,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打造帮教措施,确保一案一策、因人施教;会同区民政局等四部门织密无户籍流动儿童保护网,协助解决“黑户”未成年被害人落户难、上学难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展现忠诚履职本色

  五年来,我们秉持客观公正的检察立场,做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和正义的捍卫者。

  ——刑事诉讼监督稳中有进。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要求,共监督立案129件、撤案91件,纠正漏捕25人、追诉漏犯41人,其中2021年监督立案27件、撤案44件,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16人。提起全市首例非法倒卖汽油刑事追责案件,并开展专项审查,成功立案监督3人、追诉2人。利用电子取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办理了省部级领导关注的家族化、规模化制售假证假章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揭开“顶包”骗局,成功追诉一起重大偷电案中的主犯,该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继2020年提起了全市近5年来首例洗钱案后,2021年在一起最高检转交的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积极引导立案侦查。针对“智障儿童唯一抚养人长期无法收监”问题,在全市首次推动多部门在“唯一抚养人”收监难题上形成制度合力,破解收监执行困局。

  ——民事行政监督稳中向好。坚持能动司法,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20件,其中2021年办理165件。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的着力点,将智慧检察监督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三大平台的案件进行“数据碰撞”,精准摸排监督线索,及时发现并纠正虚假诉讼行为,共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6件,涉案金额达4900余万元。探索实践支持起诉职能,在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及时建议康宝莱公司积极维护知识产权,支持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助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认真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重点部署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1年参与制定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形成有效衔接机制,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减轻群众诉累、化解重复信访,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公益诉讼监督稳中提质。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3件,其中2021年办理92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在全市首次运用进入涉案场所措施,成功办理一起人防设施被侵占公益诉讼案件。以办理的“盗掘明朝礼部尚书董份墓志铭案”为发端,成立吴文化检察公益保护团队,实地走访辖区20余处古墓葬,提起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强化延伸系统思维,从古墓葬向红色历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拓展,开展烈士陵园、英雄墓葬保护行动,协同文物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对抗日英雄冢加强修缮保护,被《检察日报》报道;护航“苏作”工艺发展,引导砖雕制造等传统家庭作坊在工商登记、环保测评等方面合规经营,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升级。

  四、锐意进取,提升司法改革亮色

  五年来,我们不断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丰富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科技赋能提高司法精度。以“三个转变”持续打造智慧检务发展模式,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远程连线展示成果,得到时任最高检检察长肯定,并受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获省院检察长署名文章推荐,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从“广泛撒网”向“精准聚焦”转变,打造专业化电子物证实验室,为32件电子取证案件固定关键证据、发现监督线索。从“人工记录”向“智能识别”转变,参与研发检察实体机器人并获邀参加中宣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从“坐堂办案”向“移动办公”转变,打造“云端”检察工作平台,“微信公众号刑检办案系统”实现疫情期间司法办案“隔离不中断”,得到省院检察长批示,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荐应用;“权力义务微告知”轻应用实现文书“云签名”,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一等奖。

  ——创新驱动强化司法效度。主导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入围中政委“政法战线改革之星”评选,荣获省法治建设创新奖,经验宣传片在中政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展播推介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调研组作专题汇报。构建“三表一证”办案机制,减少案件退查补充侦查,“案-件比”指标降至1.05,居全市前4。优化公检法协作机制,探索刑事速裁制度,形成繁简分流、衔接有序的多层次诉讼制度,推动轻罪案件全程提速;出台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制度,建立“线上+线下”律师意见反馈机制,力争实现数据多跑路、律师少奔波。协力反腐败斗争,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0件33人,其中包括一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案;2021年,充分发挥14个罪名侦查权职能,在一起与区纪委监委共同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中,专人专责参与案件侦查,依法提起公诉。

  ——更新理念彰显司法温度。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将认罪认罚从宽释法说理贯穿于各诉讼阶段,共对43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其中2021年适用率达88.5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89%、上诉率仅为0.66%。兼顾“法理情”,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84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2021年,对在疫情期间因生活窘迫、盗窃他人外卖食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肯定,被《人民日报》客户端转发;对因父母双亡、独自流浪而实施盗窃的“流动孤儿”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帮助其掌握生活技能,培养自力更生能力。以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助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逐年上升,2021年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86%和229%。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多种手段,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2021年化解率达100%。

  五、争先创优,打造队伍建设特色

  五年来,我们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基层、促业务,激发干事创业的昂扬精神和内生动力。

  ——政治建检铸就忠诚品格。相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2021年荣获苏州市“新时代政法英模”先进集体、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打造“三位一体”智慧党建,创建法治廉政教育基地,获评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市政法系统政治建设教育馆,累计接待500余批考察团队;坚持党建带队建,深化“一支部一行动”“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先后成立生态检察、扫黑除恶等四个行动支部,获全区优秀行动支部荣誉称号。彰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多批次组建检察防疫志愿小队奔赴火车站、高速卡口、社区等地,共46名干警志愿服务1800余小时;向湖北检察机关伸出援手,捐赠防疫物资、协助引入远程讯问技术,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素能强检激活人才潜能。紧扣“学院型检察院、学者型检察官”建设目标,与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共建高等人才培养基地,创新推出“吴检PLUS演说会”“检察堂课”等活动,共59个集体和11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2个案例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13篇调研论文被法学核心、重点期刊录用。2021年,人才培养实现多点开花,1人入选最高检涉外法律人才库、1人入选最高检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1人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人才库、1人入选全省法治巡讲人才库、1人荣获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1人荣获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立足政法队伍“四化”要求,针对“小院”中“小部门”检察官考评困境,探索“一条线一员额”的跨部门考核路径,实现对检察官的“立体考核”,相关经验入选最高检第一批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范例。

  ——从严治检筑牢廉洁防线。明确将“三个规定”相关工作纳入“一岗双责”落实的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工作紧密相融,共填报22人66件,其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填报12人22件。加强内部监督,构建“人案双管”督查模式,积极开展各项执法督察工作14次、约谈17次、评查刑事案件1300余件,并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收集自查事项报告表101份,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接受外部监督,共组织1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58次案件公开听证会,2021年开展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向“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一律”以及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74条,其中走访了辖区40家律所,力争找准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对接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履职评议工作,对2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评议,督促检察权依法依规公正行使。

  过去五年,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活力迸发的大背景下,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人民检察事业波澜壮阔也生机勃勃。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一要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二要必须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更好站稳人民立场和服务发展大局;三要必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勇于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四要必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五要必须强化新时代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多次荣立省院集体二、三等功,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0余次,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好青年’”等一批先进典型。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时也离不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融入吴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民事行政监督尚未有效补强,公益诉讼的力度和效果还需深化拓展;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检察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新业态领域专业化检察人才短缺;智慧检务前进势头有所放缓,尚需把准时代脉搏,培育创新发展后劲;检察“大宣传”格局有待构建完善,未能有效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擘画“天堂苏州·最美吴中”现实图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在全区坚持创新引领、深化“三区三片”大局中,聚焦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产业领域,选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抓住结合点,全力推动吴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探索符合吴中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企业合规制度。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设置“四检合一”检察专员对太湖生态岛保护开展巡回检察,严格保护太湖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助推高颜值生态环境取得更大突破。

  二、协心同力助力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诉源治理,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托司法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不完善之处,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结合吴中地域特色,推动“四大检察”与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在安全生产、吴文化传承等方面体现检察担当。

  三、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秉持“有理、有力、有节”监督理念,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提升监督能力和精准度。深化“最美吴中·智慧检察”特色品牌打造,建立项目化、清单式推进落实机制,统筹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产出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保就业等领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避免机械司法,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严管厚爱锤炼过硬队伍。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正风肃纪,锻造一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过硬检察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和释法说理能力。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培育,着力打造标杆性的集体和个人,持续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一刻不松抓好检察权内外监督制约,定期开展各类内部执法督察,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通过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接受外部监督,并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勇正当时。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围绕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苏州市吴中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2022年1月9日

  编辑: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