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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06-25 10:40:00  来源: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为司法辅警,招录计划数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4.具有苏州市户籍(含大市范围);

  5.男性,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部队转业军人或曾从事辅警工作者优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③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9:00-11:30

  2.报名地点: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溪路1号吴中区检察院一楼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从位于龙翔路的西门进入)。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出具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以后)等相关证明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2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4.资格审查:由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短跑100米、长跑1000米、仰卧起坐。

  2.行政职业能力与申论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

  拟招录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原则上按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参照《苏州市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政审。

  (六)录用

  经考试、考核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办理录用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内。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或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方案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5610557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24日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