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批准逮捕一起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2017-09-21 09:38:00  来源:

  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湖社区后村港北66-2号3204室开办诊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诊所内帮助进行诊疗活动。2017年3月7日,我院依法以涉嫌非法节育罪对王某某、苏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