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志峰受贿案判决
2017-09-21 10:13:00  来源:

  3月23日,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苏州市吴中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科科长、投资管理科科长殷志峰被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