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审查逮捕一起“酒托诈骗”案
2017-10-11 10:16:00  来源: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科办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酒托诈骗”案,对其中21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余某某于2017年5月至8月间,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营的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新岛咖啡店为中心,进行“酒托诈骗”。即由犯罪嫌疑人余某某雇佣“键盘手”犯罪嫌疑人武某某、钱某某等人,以女性身份,通过聊天软件以交友等名义搭识男性网友,并获取对方信息及联系方法,再由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将男性网友的基本信息传给“酒托女”犯罪嫌疑人应某某、张某某等人,由“酒托女”联系男性网友见面,并骗至被告人李某某经营的该咖啡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雇佣多名服务员在该咖啡店内配合“酒托女”点单、下单、调酒等,以低廉的红酒勾兑后高价出售给男性网友。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骗取八十余名被害人合计四十余万元。

  目前,该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