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 2019年1月10日在苏州市吴中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区检察院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优生态、惠民生、兴产城、善治理”的目标,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和司法改革等重点领域展现出检察新作为。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思维”彰显检察贡献度
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吴中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民利新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近民生,更接地气”的检察服务。
——“顺势而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前往光福、东山等地的10余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金融犯罪预防宣传;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办理“钱宝网”、“利通金服”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重大非法集资类案件,批准逮捕2件7人。围绕“263”行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环境污染案7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5件,对私开电镀作坊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追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撰写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污染环境风险研判报告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批示。将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工程深度融合,全年共救助18人,救助金额14万元,均创历史新高;专程前往徐州丰县被害人家中开展“精准救助”,向“因案致贫”的祖孙二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并和当地政府协调,帮助被害人提高低保额度、减免学杂费用。
——“蓄势谋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加强与区纪委、区公安局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选配资深办案人员成立专门检察官办案组;逐个排查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线索,向区扫黑办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4条。介入侦查涉恶案件4起,受理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34人,经市检察院审核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3件14人。在审查批捕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敏锐发现可能涉及恶势力集团犯罪,果断改变案件定性,先后追捕该团伙的2名骨干成员及首要分子李良全,最终依法对涉案的14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此案也成为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的苏州市首批涉黑涉恶案件之一,现已一审判决。
——“因势利导”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履职中发现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被判处刑罚后仍然担任原职,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于是建议相关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共发送检察建议36份,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针对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量常年居高不下的现象,进行实证分析,撰写调研报告,建议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负担,被区委信息采用。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内部员工盗窃案时,认真厘清出罪入罪、此罪彼罪的区别,实地勘察现场,细化证据链条,最终将多次作案的嫌疑人绳之以法,有力地震慑犯罪,维护企业权益,该案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二、恪守刑事检察职责,树立“产品思维”提升群众安全感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在办案中不断追求社会价值考量。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699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757人,提起刑事公诉1498人。
——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理了苏州首批“全能神”邪教案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2人。注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9人,起诉24人;批捕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1人,起诉471人;办理了中纪委交办、最高检指定管辖的2起专案。针对毒品犯罪数量不断增多、涉案金额不断增大的特点,成立毒品犯罪专业办案小组,“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办理了吴中“4·14”运输贩卖毒品案等三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案件,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吸贩毒案——“名流汇”案件——被写入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依托“润涓”品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全年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25人,不捕11人,不诉18人。通过法律监督追诉漏罪2件,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一名主犯(成年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重点针对校园性侵、校园抢劫和“套路贷”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挽救“误入歧途者”、抚慰“身心受伤者”、震慑“蠢蠢欲动者”,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前往18家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法治宣讲,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形成保护合力;为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得到点对点跟踪帮扶,与团区委、区法院、启航社工组织共同打造“润涓幼苗、启航人生”项目,荣获“苏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工程三等奖”。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维护司法权威。确立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18件,建议追捕4人、追诉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21件。在审查一起非法倒卖散装汽油案件时准确运用法条,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成为全市首例对非法倒卖汽油的行为刑事追责的案件;同时发现倒卖汽油已经形成“黑色利益链”,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随即开展专项审查扩大办案效果,成功立案监督3人、追诉2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针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终止执行等节点以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14件,强化当事人权益保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0件,成功建议办案部门对47人变更强制措施,展现司法善意;发出财产刑执行建议72份,维护审判权威。
三、聚力社会公益保护,树立“共赢思维”增强人民幸福感
全年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案件59件。重点推进机制建设,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中持续发力,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谋篇布局”推进机制建设。与区监察委会签全市首份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监检协作”文件,明确规定职务犯罪和公益诉讼线索之间的双向反馈、联合监督、资源共享机制;与区市场监管、国土、审计、联动中心等7家单位签订协作意见,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信息共享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搭铸国有土地保护、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立交桥”,推行法律监督“进网格”,共同保障民生民利;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平台、本地论坛、公益眼、随手拍等线上媒介及时获得公益诉讼线索,让公益保护由“王谢堂前”走向田间地垄。重点推行的“行政检察监督促法治吴中”项目荣获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奖。
——“精确制导”亮剑民事公益诉讼。为了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职权,我院重点排查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全省首例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余荣武等9人销售假麻醉药膏案,回应人民群众“用放心药”的诉求;提起全市首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陈国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案,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2700余吨稀硫酸污染大运河案”,和公益组织对接、委托司法鉴定、开展检察调查,全流程做好各项公益诉讼诉前工作,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处六被告承担环境污染损害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创下了苏州大市范围内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额的最高纪录。
——“呼应民需”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思路,“跳出检察看检察、跳出检察看全局”,在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围绕太湖围网捕捞,对太湖渔民证出借、禁渔期管控等问题进行调研,针对渔船登记管理不规范、非法捕捞等问题与渔政部门联合举行法律宣传,保护太湖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围绕群众“喝放心水”的需求,就工业废水处理资质、牙科诊所医疗废水排放等问题开展检察调查,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聚焦危险化学品处理、外卖平台管理、国有土地保护、公共财产保护等民生领域,全年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0份、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63份,帮助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成效,共筑民生“防火墙”。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树立“专业思维”激发检察附加值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专业化”运行机制,让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落地生根”。
——探索开展“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组”办案模式。改变“两个部门、两套人马、两次审查”的原有模式,实行“谁批捕、谁起诉、全程负责”的捕诉一体模式。同时,按照罪名类别成立8个专业化办案组,选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担任组长,走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路径。捕诉一体后,案件审查起诉时间平均减少5至10天,法律监督数据同比上升43.2%,继续保持“捕后零撤案”和“捕后零无罪”。我院就“捕诉一体”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调研组作专题汇报并获得认可;具体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推广介绍,被《法治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并得到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
——继续拓展“智慧检务”,凝聚“检察动能”。以科技为助翼,减小司法成本“非必要损耗”,让“智造”开花结果。打造智能刑检办案区,整合刑检视讯平台,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实现与上级检察院、刑事高发地区派出所之间的“视证交流”;被省检察院授牌为全省检察机器人“研发基地”和“运维基地”;转变思路,将电子物证实验室用于刑事案件的自行侦查和补充侦查,参与办理20余起案件,在办理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时,利用数据恢复锁定关键证据;创新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全面运用于控申接访、律师接待、内部考勤等方面;自主研发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院刑事案件资源共享、数据分流和大数据分析。我院因“智慧检务”工作得到省院刘华检察长署名文章推荐,获邀参加“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最高检邀请19名全国人大代表专程至我院视察该项工作。
——优化“公检法律”协作机制,提升司法效率。探索刑事速裁制度,对刑罚较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改变以往“繁简不分”的做法,推动轻罪案件全程提速,形成繁简分流、衔接有序的多层次诉讼制度。公检法协调配合,共同创建“三个集中”,即公安机关对符合快办条件的案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我院设置三个“快办组”集中办理,法院受案后派专人审理、集中开庭,联合提高诉讼效率。换位思考,构建良性检律关系,主动通过微信向律师推送程序性信息,依托案管机器人帮助律师完成电子卷宗刻录、异地事项办理等业务,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帮助律师“减负”。
五、贯彻党建引领队建,树立“使命思维”提高队伍战斗力
始终将党建放在检察工作发展的核心地位,不断深化从严治检,切实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彰显检察担当。
——意识形态引领,浇筑党性之魂。以意识形态建设为主线,重视党建工作的“领航”、推动作用,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每一帧”。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创新开展“四类谈话”,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系统化、特色化作为基点,精心创建“三位一体”智慧党建品牌;成立生态检察行动支部,开展“我们的一天”主题党日,让党建“深扎泥土”、“显露芬芳”。荣获省检察院“党建理论研讨优秀成果”三等奖、市检察机关“优秀主题党日”评比二等奖。
——凝聚党建合力,守护清正廉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点拨警醒治疗未病”,每月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每季度召开作风建设集中学习会,使全院干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全年共开展13次检务督察。创新采用微党课、微视频、“朗读者”等方式开辟新的党建渠道,通过“内部教育+外部引领”的方式强化廉政教育,共微信推送37期党建相关专题,让党建更有温度、更显质感。匠心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全年累计接待2300余人次,不断扩大我院“剑莲”品牌的影响力;该基地荣获苏州市第七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创优检察文化,培养“学者型”检察官。为保证办案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和案件评查体系,以事实评判、用数据说话,共约谈6次,评查刑事案件153件,发现的瑕疵已全部整改到位。每月开展两次“集中研修”,组织干警学习业务知识和典型案例,共同提高司法办案素养、确保案件质量;开展PPT制作、法律证据规范、司法鉴定等方面的培训;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建高等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打造“学院型检察院”,培养有担当、有战力、有情怀的“学者型”检察官。在各类竞赛、评优中共1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018年是吴中检察改革的一年,也是奋进的一年,我们入围中央政法委举办的“政法战线改革之星”评选,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共同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并作为江苏省唯一一家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上作经验交流。我们的检察工作能取得新突破,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吴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显著;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还不够平衡;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受制于机制、受制于能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吴中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区委四届九次全体会议的精神,以“瞄准四个一流,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将法律监督做精、做细、做强,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为吴中“优生态、惠民生、兴产城、善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紧密地结合吴中特色,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涉众、涉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智能智造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吴中地域特色和历史渊源,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重点开展古村落、古建筑、太湖水环境等方面的保护工作,精心维护吴中的“江南气质”;持续深入参与“263”专项行动,以高度的共识、高度的警醒和高度的自觉,做好公益诉讼及各类诉前工作,助力补齐生态短板。继续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融合,从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等角度“多管齐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二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延伸前沿阵地。围绕2019年“治根”的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对群众“安全需求”的最好反馈抓紧抓好,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继续延伸一线战场,尤其聚焦于征地拆迁、渔业捕捞、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重点打击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的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更全面地推进党建、队建和业务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打造忠诚、清正、有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坚持走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路径,全面提升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勇挑重担、砥砺前行,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吴中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