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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检察院2018上半年办案数据公开
2019-01-04 15:59:00  来源:苏州吴中检察院

  (一)受案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院审查批捕案件受理数303件400人次,同比增长1.7%,审结数301件394人,同比下降0.3%;公诉案件受理数642件822人,同比增长9.2%,公诉案件审结数560件724人,同比增长5.5%。刑事案件数量较去年略有增长,变化不大。

  (二)主要案件类型特点

  1.互联网为犯罪提供新渠道,犯罪地域性被打破

  2017年,吴中刑事犯罪出现新态势,传统接触型犯罪主导的态势下,非接触型犯罪明显增加,犯罪的隐蔽性增强。一方面,互联网为犯罪插上了翅膀,犯罪行为轻而易举触及全国的各个角落,犯罪行为的地域属性减弱。例如,2017年林某某、廖某某、余某某等销售假药案,林某某、廖某某等作为广东商家,通过微商、淘宝网店的方式,将假的麻醉药膏销售往全国各地,购买的下家同样通过这种方式对假药进行再出售,形成一张环环相扣的犯罪网,犯罪行为呈现网络化。另一方面,即使传统的盗窃案件,也出现新态势,在盗窃罪的对象上,突破了一般意义上的实物,盗窃比特币等虚拟财产引发热烈讨论,微信转账盗窃、支付宝转出盗窃等方式也使得犯罪行为一时难以警觉。2017年公安部督办、全国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名流汇”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汤某某等人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聚众吸毒、从事毒品买卖等犯罪活动,互联网的虚拟性突破了传统犯罪受地域局限的特点,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大大增强。

  2.公共安全领域案件突出,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严重

  近年来,餐饮业非法添加罂粟壳、公共卫生领域非法销售假药,环境类非法倾倒固废、非法排放液废案件突出,关涉民生民利,关切社会公共利益,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即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具有影响范围大,危害性不特定、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2016年轰动一时的太湖垃圾倾倒案中,根据苏州市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磅称重结果,累计处置上海市偷倒苏州金庭垃圾23336.3吨,各项应急监测费用、应急处理费用等费用合计约1135.38113万元,尚不包括场地恢复回填费用等其他尚未发生的费用。又如京杭大运河水体污染案,偷排废液数量高达1500吨。此外,在太湖垃圾倾倒案的查处过程中,根据线索抽丝剥茧查办了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韩某某滥用职权案,基建科长张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东山泵站废液非法倾倒案中,依法查处冯某某受贿案。环境领域贪腐现象严重,办理环境案件应加强对相关线索的收集、整理及移送。

  3.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行为组织性加强

  诈骗罪中,以往高发的电信诈骗得到有效遏制,“酒托”团伙诈骗发案率高,犯罪分工明确,组织性强,受害人数众多。与以往诈骗主要瞄准中老年人群体,利用中老年人辨别能力差的特点不同,新型酒托诈骗将目光聚焦在单身男青年身上,利用其急于脱单心理,由特定犯罪嫌疑人负责以虚假身份搭识,特定犯罪嫌疑人前往见面,在商店服务员的配合下,通过频繁点单、低档调制酒冒充高档酒高价销售等方法骗取被害人欠款。又如,前文所及“名流汇”网络直播平台吸贩毒案中,团伙化犯罪特点更为明显,案件涉及全国18个省市600多名吸贩毒人员,平台分为设立者、管理员、技术员和普通会员四个等级,而普通会员又设置了督查、站长、官方、土豪、帝君、超级小游客、首富等7个小等级。会员级别不同对应的权力不同,犯罪分工具体精细。

  4.犯罪地域性突出,地域分布广泛但有特点

  2017-2018上半年的数据显示,犯罪人口分布虽然广泛,但地域性特点突出。以发案率最高的三种犯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例,这三种犯罪中,户籍地为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的犯罪嫌疑人数量排名前三。其中,在省内犯罪人口中,户籍地为苏州的盗窃罪犯罪人口42人次、故意伤害罪64人次、危险驾驶罪143人次,分别占省内犯罪人口总数的20.1%、50%、和68.8%,犯罪的本地化特点突出。犯罪的地域分布虽然广泛但地域性特点突出,加强犯罪人口分布研究,为(三)2018年下半年中国犯罪形势预测与政策研究

  1. 依法打击主要犯罪形态,做好新型犯罪态势研究。

  根据对2017年及2018上半年公诉主要案件类型分析,2018年下半年,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仍将是三类主要犯罪形态。下半年,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基础上,做好对新型犯罪形态的分析、研究与预测,尤其是互联网犯罪的兴起,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通过对犯罪特点的分析、总结,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加强网络犯罪防控体系建设,从单一的网络防控策略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网络犯罪防控体系转变,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网络犯罪形势。同时,加强以案释法的研究,对新型态、频发案件,进行充分解释说理,回应群众关切。 2.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案监督,建立健全“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该活动自开展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据有关数据统计,仅2017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015件6165人,件数、人数同比上升39%、40%。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104 件3997 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911 件2168 人。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3839 件4693 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7%、38%。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813 件3524 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026 件1169 人。2018下半年,继续加强食药环重点领域的立案监督,改变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传统的被动审查为主动出击,充分利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法律监督等手段,为公安有效打击犯罪提出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犯罪线索主动移送,对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执法疏漏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筑牢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监管体系。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