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审查逮捕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
2017-12-07 10:07:00  来源: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科办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顾某某交通肇事案,对顾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顾某某于2017年11月22日9时许,驾驶苏E牌照小型轿车,沿中环西线由北向南下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匝道进入金枫路路口时,因疲劳驾驶致车辆失控冲入人群中,致使现场多人被撞,被害人高某某、彭某某当场死亡,被害人华某某轻伤,并造成相关车辆及路面设施不同程度损坏。在该起事故中,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负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