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成功办结首例因病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2017-09-20 15:10:00  来源:

  日前,我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被逮捕后患有肺结核病的犯罪嫌疑人汪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成功建议本院公诉局作出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这是刑事执行检察科根据《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办法(试行)》办理的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也是我院第一起因犯罪嫌疑人患严重疾病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汪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于2016年4月9日被逮捕,7月2日被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断为肺结核痰菌呈阳性,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即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隔离关押。掌握以上信息后,刑事执行检察科立即前往驻所检察室了解情况,在他们的大力协助下,核实了相关证据,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立案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的患病情况、保证条件和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同时侦查机关、公诉部门加强取证,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7月8日,刑事执行检察科向公诉局发出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公诉部门高度重视,加班加点进行审查,最终于7月12日采纳了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汪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案能够得到快速成功办理,取决于各相关部门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在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不仅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更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雨彤